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,保障人民之安全及居住、迁徙自由,特制定本条例。 第二条本条例除人民解放军、人民公安部队、人民警察等武装部队、机关、兵营,及各外国驻华使领馆之外交人员外,凡在城市之中外居民,均须一律遵守。 第三条凡同一主管人 ...